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股指期货 >> 股指期货 >> 正文
关注指数规则调整对期指影响
www.cnfol.com 2008年01月17日 08:35 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期宣布,为进一步提高指数的可投资性,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决定自2008年2月1日起调整自由流通量实施规则,对于非公司行为导致的自由流通量变化(如大非解禁等)每半年一次进行集中调整,调整生效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根据新的公告,当成份股的自由流通比例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实际的自由加权比例变化时,成份股的自由加权比例并不变化,而是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调整。从统计数据来看,2008年2月到6月底,沪深300指数前30大权重股中就有17只成份股有限售股解禁上市,个股的流通量比例增加从5%民生银行到468%(兴业银行不等,增加超过100%的还有中国平安(388%)、中国铝业(218%)。此次自由流通量实施规则的调整,使得有较大流通比例增加的成分股对沪深300指数的影响被限制,即限售股解禁后,权重股的自由加权比例并没有因为自由流通量的增加而增加,成份股对沪深300指数的影响仍保持不变。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指数的相对稳定性,但对市场本身来说,如此巨量的限售股流通将对市场资金构成考验。而对沪深300指数的参考性也有不利影响,它实际上限制了流通量增大的权重股在指数中的影响,不能及时地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变化。

  而到7月第一个交易日(7月1日),由于集中调整的因素,成份股自由流通比例调整将“一步到位”,此时出现流通比例增幅较大的成份股对指数的影响加大,如果股指期货上半年推出,投资者尤其是持有合约跨7月1日时应注意此规则对指数的影响,提前对相关成份股的走势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收费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